各单位:
《东莞松山湖公营孵化器场地使用管理办法》作为松山湖高新技术创业基地(松山湖公营孵化器)项目的配套管理办法。
因松山湖高新技术创业基地(松山湖公营孵化器)项目已终止,经研究,决定废止《东莞松山湖公营孵化器场地使用管理办法》(松山湖发〔2019〕8号),自本通知公布之日起生效。
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12月8日
附件:
索引号: | 114419005813893675/2022-01025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成文日期: | 2022-12-21 |
名称: | 关于废止《东莞松山湖公营孵化器场地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松山湖发〔2022〕18号)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2-12-21 | |
主题词: |
各单位:
《东莞松山湖公营孵化器场地使用管理办法》作为松山湖高新技术创业基地(松山湖公营孵化器)项目的配套管理办法。
因松山湖高新技术创业基地(松山湖公营孵化器)项目已终止,经研究,决定废止《东莞松山湖公营孵化器场地使用管理办法》(松山湖发〔2019〕8号),自本通知公布之日起生效。
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12月8日
附件:
主办单位: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方式:86-0769-22822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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