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114419005813893675/2023-00245
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3-03-13
关于敦促当事人处理机动车的公告
2023-03-13

关于敦促当事人处理机动车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03-13  浏览次数:-


    下列机动车已被东莞市交通运输局松山湖分局暂扣,超过30日尚未接受处理。请当事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持合法证明或补办相应手续到本大队接受处理。逾期仍不接受处理的,将依法予以处理。

    特此公告



      东莞市交通运输局松山湖分局

二○二三年三月十三日


1、有号牌汽车9辆



粤SKR786


湘F5F176

粤SUL279

粤BN5S03

粤SRY926

云CC3682

粤SKU561

粤SA9M09

粤SB9761































附件:

1.关于敦促当事人处理机动车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