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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9005813893675/2023-00466 分类:
发布机构: 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成文日期: 2023-06-07
名称: 关于开展《东莞市大力引进台湾创新创业青年人才实施办法》政策资金申报受理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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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东莞市大力引进台湾创新创业青年人才实施办法》政策资金申报受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6-07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东莞市大力引进台湾创新创业青年人才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相关要求,现就办法有效期内未完成受理部分开展受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已通过审批松山湖海峡两岸青年创业基地企业。

二、申报类别

第二期30%创业启动资金、住房租金补贴。

三、申报材料

详见附件《东莞市大力引进台湾创新创业青年人才实施办法》相关要求,并根据申报类别做好申报材料。

(一)创业启动金申报:

1、系统填报《松山湖引进台湾青年创业项目启动金自查报告》;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企业发展成果相关证明文件;

4、企业申请资金当月财务报表。

(二)住房租金补贴申报:

1、系统《台湾青年创业企业租金补贴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住房租赁合同复印件;

4、住房租金发票复印件。

四、申报方式及申报时间

(一)网上申报。本次项目网上申报起止时间为2023612日至623,逾期不报则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政策申报。申报单位登陆松山湖官网(http://ssl.dg.gov.cn/)网上办事-政策服务-政策列表-东莞松山湖引进台湾创新创业青年项目专项资金-在线申办(首次申报必须注册新账号),按照系统模板及系统要求进行网上申报。

(二)纸质材料。本次项目纸质申报材料受理起止时间为202373日至77。申报项目通过网上初审后,各申报单位应根据系统要求打印有关申报资料(一式三份),经单位法人和相关人员签字盖章后,提交到松山湖市民中心A6-A21号窗口受理。提交资料时需现场核查材料复印件对应的原件(包含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证明、租赁合同、发票),请注意携带。

五、受理单位及联系方式

松山湖产业发展局

联系人:贾超越

电话:0769-22898943

特此通知。



东莞松山湖高新区管委会产业发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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