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莞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水平村产业用地项目)》(编号:441900202367),已经东莞市自然资源局批准同意。现根据有关规定,就上述方案的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落实预留规模的原因
加快松山湖重点产业项目落地,解决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规模问题,针对东莞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用地需求紧张的实际情况,拟使用7.3990公顷(110.99亩)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二、预留规模落实的情况
水平村产业用地项目需落实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7.3990公顷,落实地块位于东莞市松山湖科技园范围内。
三、主要调控指标变化情况
本次预留规模落实方案批准后,东莞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规划期内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增加7.3990公顷。
四、批准机关:东莞市自然资源局。
五、批准日期:2023年9月28日。
东莞松山湖高新区管委会自然资源局
2023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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