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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9005813893675/2024-00042 分类:
发布机构: 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成文日期: 2024-01-17
名称: 关于延长《东莞松山湖高新区国有企业投资管理暂行规定》等两份制度有效期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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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延长《东莞松山湖高新区国有企业投资管理暂行规定》等两份制度有效期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1-17  浏览次数:-


单位

为提高园区国资国企监管制度的修订质量,完善国资国企监管机制,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同时避免政策空白期,经研究决定,现将《东莞松山湖高新区国有企业投资管理暂行规定》(松山湖办发〔202147号)《东莞松山湖高新区国有企业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松山湖办发〔202148号)有效期延长至2024630日。

特此通知。


件:1东莞松山湖高新区国有企业投资管理暂行规定

2东莞松山湖高新区国有企业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管理委员会综合办公室  

2024115  


(联系人:陈遂明,联系电话:2289827113826926188


附件:

1.关于延长《东莞松山湖高新区国有企业投资管理暂行规定》等两份制度有效期的通知.pdf

2.松山湖办发[2021]47号 关于印发《东莞松山湖高新区国有企业投资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规范性文件).pdf

3.松山湖办发[2021]48号 关于印发《东莞松山湖高新区国有企业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规范性文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