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编制背景
近年来,东莞松山湖高新区(以下简称园区)高度重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提高城市发展品质,不断强化社会民生保障能力,开展了一系列道路品质提升、市政管网改造等工程建设项目,以满足广大市民对园区宜居宜业环境的需要。建设工程施工中施工围挡作为城市建筑工地的外围围蔽、遮挡物,起到一种美化、整洁、统一的作用。但在园区建设施工中仍出现围挡管理职责不清、围挡类型乱象等问题。
按照党工委、管委会关于该项工作的工作部署及要求,现制定《东莞松山湖高新区建设工程施工围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明细职责分工,解决围挡类型乱象等作详细规范要求,全面提升园区精细化管理水平。
二、起草依据
《建设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13)
《关于进一步加强工地围挡公益广告发布管理的通知》
三、适用范围
文件的实施范围为东莞松山湖高新区(包括生态园、东部工业园),实施时间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实施对象是东莞松山湖高新区范围内建设工程施工围挡红线范围内涉及的所有管理相对人(机关事业单位、法人、社会组织、自然人)。
四、主要内容
在框架结构上,共6个章节,分23条。主要从总则、职责分工、围挡设置、围挡外观、围挡管理和附则六章节进行具体部署开展园区建设工程施工围挡管理工作。
第一章总则主要阐述法律法规依据、适用范围、工作目标及围挡设置原则。
第二章职责分工。《管理办法》中明确城建部门、交通管理部门、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自然资源部门、公安交警部门、片区党委等单位管理职能内容。
第三章围挡设置。《管理办法》中对围挡类型选用标准,固定围挡和可移动围挡设置要求做详细规定。
第四章围挡外观。《管理办法》中明确围挡外观设置要求。
第五章围挡管理。《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在围挡使用前、中、后期相关维护、管理等工作。
第六章附则。明确文件的生效时间和有效期,以及文件的解释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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