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执行《东莞松山湖科技赋能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办法》,促进科技产业互促双强,现组织本政策成果转化类项目申报工作,涉及条款包括第十条“支持社会资本赋能成果落地”、第十一条“鼓励科技成果向企业转化”、第十二条“鼓励企业科技成果应用”和第十七条“支持概念验证中心及中试平台建设”。具体安排如下:
一、申报时间
网上申报集中受理时间为2026年1月12日至2026年1月30日,纸质申报材料受理时间为2026年2月1日至2026年3月3日,该批申报计划于2026年3-4月集中进行审批。
二、申报程序
(一)网上申报
申报单位可通过线上渠道办理。登录“企莞家”企业综合服务平台(https://zwfw.dg.gov.cn/dgecsp/#/xzc),搜索点击“东莞松山湖科技赋能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办法”,选择意向申报的项目,点击“申报入口”进行网上申报。
(二)纸质申报材料提交
1.申报项目通过网上初审后,各申报单位应根据系统要求打印带水印申请表,经单位法人和相关人员签字盖章后,连同所有申请资料原件装订成册加盖骑缝章(一式一份),于10个工作日内提交到东莞市松山湖礼宾路1号松山湖市民中心A5-A24号窗口,由受理窗口核对申请资料原件及复印件是否一致(备注:松山湖市民中心实行“预约优先+现场派号”制度,为提高企业的办事体验,减少现场等待时间,建议企业通过“松山湖市民中心”、“i莞家”公众号和“i莞家”APP等渠道提前预约后合理安排时间到厅办理,预约路径依次选择“政策申报”、“惠企服务(政策兑现)”。
2.纸质材料编制要求:
(1)申报材料一式一份,与网上申报预审通过材料一致。
(2)编制材料目录,采用A4纸双面打印并装订完整,封面盖章、申请书于签章处签章、材料整体盖骑缝章。
(3)同一单位申报多个条款,可将系统导出的申报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后提交。
2.受理窗口核对确认相关申报材料,即视为正式受理。对于申报材料不完整、不符合报送规范要求的,由松山湖科技创新局在受理申报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知申报单位进行补充和更正。申报单位应在接到通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补充、更正并重新提交申报材料,逾期未对申报材料进行补充、更正的,该申报单位本批次申报资格自动取消。
三、注意事项
(一)申报单位须在申报通知指明的申报期内提交申报材料,逾期不报视同放弃当年度项目申报资格。
(二)申报单位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并建议提供在松山湖银行开设的账户信息作为松山湖高新区财政资金拨付账户。
(三)申报单位默认同意松山湖科技创新局根据本政策审批程序的需要,在拟资助项目社会公示环节向社会公示其申报事项的部分内容。
(四)申报单位应按照本政策第四章及第五章有关要求配合松山湖科技创新局落实申报项目审核及政策执行监督管理有关工作。
四、咨询方式
本通知由松山湖科技创新局负责解释,具体申报条件及要求详见申报指南(附件1)。
(一)申报业务咨询
联系人:杨小姐、罗先生、曾小姐;联系电话:22898065、22898203、22891239
地址:东莞松山湖沁园路4号2栋(原控股大厦)504办公室。
(二)系统技术支持
“企莞家”平台技术支撑,联系电话:0769-12345(转3)。
特此通知。
附件:1.《东莞松山湖科技赋能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办法》2025年度成果转化类项目申报指南
2.关于印发《东莞松山湖科技赋能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办法》的通知
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管理委员会科技创新局 政务服务中心
2026年1月9日
附件:
1.关于组织申报《东莞松山湖科技赋能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办法》2025年度成果转化类项目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