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教育部等五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的意见>的通知》(教财〔2020〕5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收费账户备案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东莞市松山湖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收费账户备案情况(公示)》如下,各民办幼儿园收费收入应全部缴入经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的学校银行账户,统一管理。
附件:东莞市松山湖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收费账户备案表(公示)
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教育管理中心
2026年2月24日
附件:
| 索引号: | 114419005813893675/2026-00075 | 分类: | |
| 发布机构: | 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成文日期: | 2026-02-24 |
| 名称: | 东莞市松山湖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备案收费账户公示 |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6-02-24 | |
| 主题词: | |||
按照《教育部等五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的意见>的通知》(教财〔2020〕5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收费账户备案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东莞市松山湖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收费账户备案情况(公示)》如下,各民办幼儿园收费收入应全部缴入经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的学校银行账户,统一管理。
附件:东莞市松山湖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收费账户备案表(公示)
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教育管理中心
2026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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