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九条第二项规定,我局于2026年8月13日撤销东莞融易智美医疗美容诊所(备案号:MAET70X3144190019D2212)《诊所备案凭证》。
特此公告。
东莞市卫生健康局
2026年8月17日
| 索引号: | 114419005813893675/2026-00329 | 分类: | |
| 发布机构: | 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成文日期: | 2026-08-17 |
| 名称: | 东莞融易智美医疗美容诊所备案撤销公告 |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6-08-17 | |
| 主题词: | |||
根据《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九条第二项规定,我局于2026年8月13日撤销东莞融易智美医疗美容诊所(备案号:MAET70X3144190019D2212)《诊所备案凭证》。
特此公告。
东莞市卫生健康局
2026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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