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松山湖(生态园)园区(以下简称园区)中小学(不含高中,下同)2017年入学申请工作,规范工作流程、完善服务水平,现制定2017年松山湖(生态园)中小学入学申请指南。 一、政策法规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实施细则; (二)《东莞市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就读学童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办法》; (三)《东莞市企业人才就读学童入学实施办法》。 二、入学对象 1.小学:一年级学童:2010年9月1日-2011年8月31日出生;三年级至五年级学童(要求达到相应入学年龄)。 2.初中:初一、初二学生。 不接受已在园区公费就读学生转学,不招收留级、跳级学生。 三、申请范围 符合报读的适龄学童有A、B、C、D类,具体要求为: (一)A类,园区户籍学童,分以下几种情况; A1:家庭户籍学童; A2:集体户籍学童; (二)B类,园区企事业人才的就读学童,分以下几种情况: B1: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的就读学童。 B2:国企(含水、电、气、交通、通讯、金融、研究院等服务和科研机构)管理人员的就读学童。 要求管理人员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下同)且在该单位连续工作满2年(计算至当年8月31日,下同)。 B3:企业或其他单位中层以上管理或研发人员的就读学童(个体经营者仅限法人)。 企业(单位)要求:2017年度正常营业且2016年度在松山湖实际纳税满50万元人民币,购地企业亩产税收满30万元人民币,且没有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个人要求: (1)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要求工商登记的变更时间截止到2016年12月31日; (2)其他人员要求本科以上学历且在该企业连续工作满2年;园区2016年度产值超过50亿或纳税满2000万元人民币的非房地产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可放宽至大专学历且在该企业连续工作满5年。 B4:企业人才的就读学童,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即可: B4.1不符合B2、B3条件的人员但符合《东莞市企业人才就读学童入学实施办法》中第三条的高层次人才和第四条所列企业人才; B4.2 副高级以上职称者或博士学位以上者; B4.3本科或以上学历的市三重项目的主要管理人员、园区创新团队及省级以上孵化器核心管理团队主要成员; B4.4东莞市认定的特色人才和高层次研发人员,以及2016年度发明专利申请量达到10项或以上的个人; B4.5 2016年度发明专利申请量达到100项或以上的企业,提供3个入学指标;2016年度发明专利申请量为50-99项的企业,提供2个入学指标;2016年度发明专利申请量为20-49项的企业,提供1个入学指标; B4.6 列入倍增计划企业的入学资源参照倍增计划方案执行; B4.7 截止2017年3月已经挂牌的新三板的企业、获认定为东莞市上市后备企业的企业,提供1个入学指标。 对于B4.1、B4.5、B4.6、B4.7所列入学指标,要求申请人在该企业缴纳社保满2年,且该企业该年如通过B2、B3条件申请人数达到或者超过分配指标则不能再申请。 B类人员要求截至报名时在园区工作满半年。 (三)C类,积分制人员 父母一方服务地在松山湖或父母在松山湖拥有产权清晰的自有居所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就读学童(以下简称随迁就读学童),符合《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积分方案》要求。(注:按积分高低顺序安排入读,今年计划100人。其中安排小学一年级50人,初中一年级30人,小学三、四、五年级和初二年级各5人。) (四)D类,企业骨干人员(限随迁就读学童申请小学一年级或初中一年级学位) 要求所在企业2016年度纳税30万元以上,购地企业亩产税收20万元以上,且截至报名时在园区工作满半年。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即可: D1:本科学历或以上学历,在该企业连续工作满2年; D2:大专学历,在该企业连续工作满5年; D3:高中(中专)学历,在该企业连续工作满8年。 A、B类人员享受免费义务教育,学位由管委会统筹安排,结合家长志愿、居住地址和学位供给统筹安排;入读学校包括园区和周边六镇公民办学校;C类人员根据市积分制政策执行;D类人员自行申请入读园区或周边镇(街)民办学校,入读之后申请学杂费补贴(计划提供200名,补贴金额以《东莞市政府购买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学位暂行办法》为准)。当符合条件人数超过提供学位数时,将以抽签等方式安排入读。 四、申请流程和所需资料 (一)A类户籍人员,分2个步骤: 第一步:网上申请。时间:2017年4月25日-5月10日,申请网址:东莞市松山湖教育云管理服务平台(http://112.93.252.180/ssledu/),网上注册,填报相关信息,报名完成后打印《2017年松山湖户籍适龄学童入学申请表》; 第二步:现场确认。时间:2017年5月10-12日,确认地点:松山湖市民中心一楼综合业务窗口,74号,咨询电话:22822222。确认时提交以下资料(其中家庭户籍人员提交1-4项,集体户籍人员提交1-3和5项,礼宾路2号集体户人员提交1-3和5-6项): 1.《2017年松山湖户籍适龄学童入学申请表》(通过网上报名系统生成,需签名),原件; 2.父母及就读学童的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3.在读证明,现就读学校开具(转学需要),原件; 4.园区房产证明(房地产权证、不动产权证或已办理合同备案的购房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5.父母一方《参保人险种缴费明细表》,原件; 6.父母一方所在工作单位的营业执照、《广东省地方税务局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和《广东省地方税务局个人所得税纳税清单》,原件。 备注:就读学童属于A1家庭户并在园区企事业单位工作,如果由单位在网上平台申报,提交1-3项资料;就读学童属于A2集体户籍的,原则上由父(母)所在工作单位统一报名;集体户籍人员工作不在园区的还需提交现工作和居住证明。 (二)B、D类工作人员,分2个步骤: 第一步: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4月25日-5月15日,申请网址:东莞市松山湖教育云管理服务平台(http://112.93.252.180/ssledu/)。网上注册,填报相关信息,报名完成后打印《2017年松山湖企业适龄学童入学申请表(个人)》; 第二步:现场确认。时间:2017年5月16-19日;地点:松山湖市民中心一楼综合业务窗口,74号。确认时提交以下资料: 1.个人提交。 B1在编人员提交1-4项,B2国企人员、B3和D类企业人员提交1-3和5-7项,B4企业人才提交1-3和5-8项。 (1)《2017年松山湖企业适龄学童入学申请表(个人)》(此表通过网上报名系统生成),原件; (2)父母及就读学童的户口簿和就读学童的出生证,原件和复印件; (3)在读证明,现就读学校开具(转学需要),原件; (4)父母一方在编在职工作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5)父母一方《参保人险种缴费明细表》,原件; (6)父母一方学历证书及验证证明,或中级以上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7)父母一方《广东省地方税务局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和《广东省地方税务局个人所得税纳税清单》,原件和复印件。 (8)人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2.单位提交。 (1)《2017年松山湖中小学、幼儿园入学信息表》(通过网上报名系统生成,单位集体户籍人员纳入此表); (2)2016年涉税证明; (3)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 (4)2017年松山湖企业适龄学童入学申请表(企业)(详见附件)。 (三) C类人员 申请时间为2017年4月-6月(具体以全市统一时间为准),流程和资料参照《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积分方案》,受理地点:松山湖市民中心一楼,咨询电话:22822222。 五、其他事项 1.为保障户籍和企业员工就读学童的入学权利,请务必如实提交资料。若发现虚报者,取消其所在单位所有工作人员就读学童的报读资格,并对其单位进行通报批评,且三年内不得提出申请。 2.管委会将不定期对已在读学生的就读资格进行审核,如户籍迁走或者不在园区工作,将不能继续享受免费教育或补贴。 3.管委会需要进一步核实报读人员资料时,各单位和个人必须予以配合支持。 4.关于学位安排,结合家长志愿、居住地址和学位供给统筹安排;入读学校包括园区和周边六镇公民办学校学校。D类不纳入统一安排,自行申请入读园区或周边镇民办学校。 5.通过补缴的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不予认定。 6.本次招生报名工作截止时间为2017年5月19日(除C类人员),逾期网上平台自动关闭,不再受理报名。 7.设立举报和投诉制度,接受各单位和个人的监督,投诉部门和电话:监察审计局,22892362,kjjy@ssl.gov.cn。 8.咨询电话:22891212(教育问题)、22895777(入户问题)、22891031(计生问题)、22892069/23076768(积分入学)。 9.其他未尽事宜参照东莞市有关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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