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特级教师评选规定》(教人〔1993〕38号)及《关于做好南粤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暨特级教师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经省教育厅组织评审,万飞同志、李上青同志通过了2025年特级教师评审,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5年7月18日至24日止,共5个工作日。若对评审通过的特级教师候选人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省教育厅师资管理处,或候选人所在单位、所在单位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受理部门: 1.广东省教育厅师资管理处(广州市农林下路72号) 邮政编码:510080 联系人:郑老师 联系电话:020-37628372 2.东莞市教育局人事科(东莞市东城街道八一路1号) 邮政编码:523000 联系人:高老师、卢老师 电话:0769-23660987、21682740 3.东莞松山湖教育管理中心 地址:东莞市松山湖创新科技园11栋301室, 电话:22892710、22898170 联系人:唐老师,徐老师 东莞松山湖教育管理中心 2025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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