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2025年“松湖杯”创新创业大赛(以下简称“大赛”)奖项评选工作的规范性、公平性与公正性,明确奖项申报和评选的核心要求,现就“优秀青年创业奖”“优秀港澳创业奖”2个专项奖有关情况调整及奖项评定说明如下: 一、专项奖一:优秀青年创业奖 (一)原通知内容 优秀青年创业奖:团队负责人为内地在校大学生或高校毕业三年内的项目/企业属于青年创业项目,对半决赛中各赛道排名第一的青年创业项目颁发“优秀青年创业奖”。 (二)调整后内容 优秀青年创业奖:团队负责人为内地或国外在校大学生、内地高校或国外高校/高等教育机构毕业三年内的项目/企业属于青年创业项目,对半决赛中各赛道排名第一的青年创业项目颁发“优秀青年创业奖”。 (三)具体说明及调整情况 1、明确团队负责人要求。 (1)扩大申报范围,将原通知中的“内地高校”表述修改为“内地高校及国外高校/高等教育机构”。 (2)明确年龄要求,团队负责人年龄为18至45岁(即1980年7月10日至2007年7月9日期间出生)。 2、补充提交证明材料:项目申报该奖项时,须向大赛组委会提交加盖项目单位公章(适用于企业)或团队负责人签字(适用于团队)的证明材料(详见附件1)。 二、专项奖二:优秀港澳创业奖 (一)原通知内容 优秀港澳创业奖:团队负责人为香港或澳门籍青年,港澳高校在校大学生或毕业生的项目属于港澳创业项目,对半决赛中各赛道排名第一的港澳创业项目颁发“优秀港澳创业奖”。 (二)调整后内容 优秀港澳创业奖:团队负责人为香港或澳门籍青年,港澳地区大学/高等教育机构在校大学生或毕业生的项目属于港澳创业项目,对半决赛中各赛道排名第一的港澳创业项目颁发“优秀港澳创业奖”。 (三)具体说明及调整情况 1、明确团队负责人要求。 (1)扩大申报范围,将原通知中的“港澳高校”表述修改为“港澳地区大学/高等教育机构”。 (2)明确年龄要求,团队负责人年龄为18至45岁(即1980年7月10日至2007年7月9日期间出生)。 2、补充提交证明材料:项目申报该奖项时,须向大赛组委会提交加盖项目单位公章(适用于企业)或团队负责人签字(适用于团队)的证明材料(详见附件2)。 三、专项奖申报及评定说明 (一)申报要求 申报单位(人)须在2025年11月21日17:00前提交专项奖申报材料。若项目同时符合两个专项奖申报条件,仅能选择一项进行申报,逾期未提交材料或违规重复申报的,均视为放弃专项奖评选资格。 (二)评定规则 1、同分处理规则。半决赛及总决赛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若半决赛或总决赛出现同分且影响奖项归属的情况,大赛组委会将启动复核程序,依据上一赛程得分进行二次比对,得分高者胜出(如半决赛出现同分情况,则对比初赛得分,初赛得分更高的项目获胜)。 2、递补规则。若获奖项目存在放弃专项奖评选资格,则由半决赛得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获奖。 (三)相关事项 1、申报单位(人)提供的申报材料须真实、合法、有效,大赛组委会将对材料进行核验,对弄虚作假者取消获奖资格。 2、本说明未尽事宜由大赛组委会负责解释,大赛组委会有权根据赛事实际情况对相关规则进行调整,调整后将通过官方渠道另行通知。 附件3 2025年“松湖杯”创新创业大赛专项奖申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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