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科技厅公布了《2019年度广东省工程技术中心认定通知》,认定790家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其中,松山湖17家,占东莞67家的25%。

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要依托省内行业、领域具有科技实力的规模以上创新型企业建设,部分依托高校和科研院所组建。工程中心的宗旨是加快推进企业研发机构建设,建立健全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在促进技术创新、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及人才培养等方面充分发挥示范和带动作用。
截至目前,松山湖已拥有市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09个(国家级1个、省级70个、市级38个),市级以上重点实验室61个(国家级1个、省级5个、市级55个)。

为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立研发机构,园区还出台了《松山湖企业研发机构建设资助暂行办法》。对单个企业资助金额高达1000万,该办法适用于在松山湖内发展速度较快、发展效益较好、带动能力较强的科技型企业。优先支持高端电子信息产业,生物技术产业,机器人及智能装备产业,新能源产业及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
阅读延伸
《松山湖企业研发机构建设资助暂行办法》
【资助对象】
企业研发机构是指在松山湖内由企业建立的从事科学研究、技术开发、产品开发、工艺开发、科技服务等科技创新活动的研究开发机构。
企业研发机构须独立核算,管理相对独立,有稳定的科技人员,有稳定的科技经费,有稳定的科技活动,在科技研发与成果转化、创新创业与孵化育成、人才培养与团队引进等方面具有一定成果。
【资助条件】
1、在松山湖依法登记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属于东莞市或松山湖实施重点企业规模与效益倍增计划试点企业;
3、属于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
4、上一年度的营业收入在5000万元以上,净利润率不低于15%或毛利率不低于30%;
5、拥有国内外有效发明专利授权(或新药证书)不少于2件,或拥有有效专利数(或软件著作权)不少于10件;
6、企业已具备一定的科研实力,研发机构场地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拥有在用的科研仪器、设备和软件(不包括生产用设备和软件)原值不低于500万元。从事研究开发工作的全职科技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拥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的人员不少于1人;拥有中级职称或硕士学位的人员比例不低于30%或不少于5人。企业研发机构或其依托企业近两年内承担有国家或省级或市级科技计划项目,且具备相应的组织管理与协调能力;
7、根据国家科技部火炬中心、国家统计报表制度要求按时保质完成企业统计报表的填报工作,并在近两年内没有拒报、漏报、瞒报统计报表的情况;
8、近3年内未发生工商、税务、环保、安全生产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和经松山湖管委会研究认为不应予以资助的其他行为。
【资助标准】
资助金额不超过项目建设投入的50%,及企业在项目执行期对松山湖的经济贡献,最高1000万元,值得注意的还有,园区每年将择优筛选,不多于10个立项资助项目,且同一企业最多资助一次。
【申报周期】
该项资助将按年度组织申报,申报通知在松山湖管委会官网向社会公开发布,企业研发机构建设资助采用后补助的方式拨付。
据了解
园区目前已有4家企业获得立项
近年来
松山湖大力实施科技创新驱动战略
积极推动企业建立研发机构
目前,已取得阶段性成果
相信在精准扶持的加持下
将有效引导园区企业建设研发机构
促进企业科技创新能力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