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 | 松山湖管委会 | 发文日期: | 2018-12-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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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关于转发《东莞松山湖“倍增计划”园区级试点企业产业政策倍增扶持配套资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 ||
文号 : |
关于转发《东莞松山湖“倍增计划”园区级试点企业产业政策倍增扶持配套资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单位:
《东莞松山湖“倍增计划”园区级试点企业产业政策倍增扶持配套资助实施办法(试行)》业经松山湖管委会审核印发,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松山湖高新区经济贸易发展局
2018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