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 | 共青团松山湖高新区委员会 | 发文日期: | 2019-06-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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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2019年东莞松山湖高新区青年人才启航计划遴选申报公告 | ||
文号 : | 1 |
为贯彻落实《中共东莞市委印发<关于我市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东委发〔2018〕14 号)精神,根据《关于印发<东莞市青年人才启航计划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东团联通〔2018〕37号)和《关于开展2019年东莞市青年人才启航计划的通知》(东团联通〔2019〕13号)要求,现就松山湖高新区青年人才启航计划有关遴选申报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目标
每年遴选20名东莞户籍并在松山湖辖区内成长型企业工作的青年人才进行培养补助,给予每人每年2万元补助,为期2年,建设凝聚一支优秀企业青年人才队伍。
二、申报时间
2019年6月3日至7月15日。
三、申报条件
(一)个人条件
1.户籍条件:须落户东莞,具有东莞户籍。
2.学历条件:全日制本科学历。
3.毕业时间条件:以上学历毕业三年以内(即2016年6月3日后毕业)。
4.劳动关系条件:与成长型企业签订2年以上(含 2 年)或续签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
5.工作社保条件:在成长型企业工作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五险齐全)满12个月(即2018年7月份前在成长型企业缴纳社保、五险齐全)。
(二)工作企业范围
工作企业须为在东莞市工商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成长型企业,具体包括:市镇街(园区)两级“倍增计划”试点企业和协同倍增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企业、重点人才项目入选者创办或领办的企业、大型骨干企业、成长型中小企业(高成长中小企业)、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创新产业化示范基地、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示范平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新型研发机构等。松山湖辖区内的成长型企业名单见附件1。
四、申报和遴选流程
(一)个人申报(2019年6月3日至7月15日)
1、网上申报。符合条件的申报人进入松山湖官方网站(网址:http://ssl.dg.gov.cn/)政策服务栏目进行注册申报,完整填写并上传以下申报材料:
(1)《东莞市青年人才启航计划申报表》原件(双面打印、一式两份、附件2);
(2)申报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申报人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申报人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历验证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港澳台地区及国外院校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申报人与松山湖辖区内的成长型企业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如为续签1年以上(含 1 年)、2年以下的劳动合同,则需同时提交上一份与该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6)在成长型企业缴纳社会保险的《参保人险种缴费明细表》原件及复印件(数据须更新到2019年6月份);
(7)申报人在莞开户银行储蓄卡复印件(可待遴选结束确认为入选对象后再要求补交)。
2、现场复核。网上申报审核通过的申报人须本人在申报时间的工作日内到东莞市松山湖高新区礼宾路一号松山湖市民中心28、 29号政策兑现窗口现场提交申报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用作现场核验。
(二)开展遴选(2019年7月至8月)
采用自主申报、项目积分与专家评审相结合方式进行。具体遴选方式另行通知。
(三)公示公布(2019年9月至10月)
拟入选名单将于松山湖官方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正式发文公布。
五、入选后的培养措施
(一)完善青年人才举荐机制。举荐青年人才,包括但不限于:吸纳入选对象成为共青团挂职、兼职干部;发展入选对象成为企业团组织核心力量;推荐入选对象参评各级各类荣誉,探索作为党政管理和企业的后备人才力量。
(二)建立导师带动模式。建立导师团对入选对象进行培养,导师培养原则上为期一年,开展联系指导等服务。不定期进行座谈或集体谈话。
(三)拓宽青年人才素质提升路径。组织参与各类人才培训、技能竞赛或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活动,推动参与各类人才交流、项目对接及学术交流活动。开展政策宣讲、沙龙、讲坛等活动,广泛开展社会公益活动。
六、入选后的补助发放
第一次补助: 2万元,于2020年3月31日前发放。第二笔补助: 2万元,于2020年12月31日前发放。
第一次补助后、第二次补助前将对入选对象在企业工作情况进行核实。如入选对象继续在松山湖辖区内原成长型企业或其他成长型企业工作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则发放第二次补助;如入选对象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且不在松山湖辖区内其他成长型企业工作,或入选对象工作的企业不再属于成长型企业,则终止发放补助。
入选对象凡已享受东莞市和松山湖高新区其它人才政策补助的,须如实申报,并按“就高从优不重复”原则,扣除已享受的其它人才补助资金。
申报人如隐瞒或提供虚假材料,或以不正当手段骗取补助资金的,经查实后,取消补助资格,对已拨付的补贴资金予以追缴;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联系电话:0769-22890795、0769-26262124;受理地址:东莞松山湖高新区礼宾路一号松山湖市民中心28、29号政策兑现窗口。
附件:1. 2019年东莞市青年人才启航计划成长型企业名单 (松山湖高新区)
2.东莞松山湖高新区青年人才启航计划申报表
共青团松山湖高新区委员会
2019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