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9年东莞松山湖高新区青年人才启航计划遴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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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基本信息

    受理单位 共青团松山湖高新区委员会
    申请对象 企业、个人
    办理地点 东莞市松山湖礼宾路2号市民中心
    咨询电话 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769-23078820
    窗口名称 东莞市松山湖礼宾路2号市民中心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范围与条件

    每年遴选20名东莞户籍并在松山湖辖区内成长型企业工作的青年人才进行培养补助,给予每人每年2万元补助,为期2年,同一成长型企业每年获得遴选补助的青年人才原则上不超过2名,建设凝聚一支优秀企业青年人才队伍。
    (一)个人条件
    1.户籍条件:须落户东莞,具有东莞户籍。
    2.学历条件:全日制本科学历。
    3.毕业时间条件:以上学历毕业三年以内(即2016年6月3日后毕业)。
    4.劳动关系条件:与成长型企业签订2年以上(含 2 年)或续签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
    5.工作社保条件:在成长型企业工作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五险齐全)满12个月(即2018年7月份前在成长型企业缴纳社保、五险齐全)。
    (二)工作企业范围
    工作企业须为在东莞市工商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成长型企业,具体包括:市镇街(园区)两级“倍增计划”试点企业和协同倍增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企业、重点人才项目入选者创办或领办的企业、大型骨干企业、成长型中小企业(高成长中小企业)、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创新产业化示范基地、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示范平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新型研发机构等。松山湖辖区内的成长型企业名单见《申报公告》附件1。

    申报周期/时间说明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一)网上申报(2019年6月3日至7月15日)
    符合条件的申报人进入松山湖官方网站(网址:http://ssl.dg.gov.cn/)政策服务栏目进行注册申报,完整填写并上传以下申报材料:
    1.《东莞松山湖高新区青年人才启航计划申报表》原件(双面打印、一式两份,《申报公告》附件2);
    2.申报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申报人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申报人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历验证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港澳台地区及国外院校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申报人与松山湖辖区内的成长型企业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如为续签1年以上(含 1 年)、2年以下的劳动合同,则需同时提交上一份与该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6.在成长型企业缴纳社会保险的《参保人险种缴费明细表》原件及复印件(数据须更新到2019年6月份);
    7.申报人在莞开户银行储蓄卡复印件(可待遴选结束确认为入选对象后再要求补交)。


    窗口办理流程

    (二)现场复核(2019年6月3日至7月31日)
    网上申报审核通过的申报人须本人在申报时间的工作日内到东莞松山湖高新区礼宾路一号松山湖市民中心28、29号政策兑现窗口现场提交申报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用作现场核验。
    (三)开展遴选
    采用自主申报、项目积分与专家评审相结合方式进行。
    1、申请项目积分(2019年7月1日至7月31日)
    (1)网上申报预审通过后可申请项目积分。申报人参照《东莞松山湖高新区青年人才启航计划积分项目材料一览表》(《补充公告》附件3)填写《东莞松山湖高新区青年人才启航计划积分申报表》(《补充公告》附件4)并准备好相关材料,于申报材料现场复核同时提交积分申报表及相关材料复印件及原件,证件原件用作现场核验。
    (2)工作小组严格对照积分项目要求对积分申请进行核准评分,项目积分申请工作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评分结果将在松山湖官网公布公示3个工作日,如申请人对评分有异议,可于规定时间内申请复核一次,填写复核原因及提供证明材料,逾期视为无异议。
    2、专家评审(2019年8月)
    (1)根据积分分值从高到低,按照1:3比例进入专家评审,(达不到规定比例则按实际人数进入专家评审),同一成长型企业中进入专家评审的申报人数超过6名(含6名),该企业可推荐1名拟入选对象,推荐企业提供不少于1000字的推荐信。
    (2)结合企业推荐意见,组织专家对申报人各项情况进行综合评分,注重思想政治考察、职业生涯规划等,按照专家评审结果择优遴选出20名松山湖“启航计划”拟入选对象。
    (四)公布(2019年9月至10月)
    经园区党工委审议通过后,拟入选名单将于松山湖官方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正式发文公布。


    申请材料           提示:登录后可查看本次申报能否减免材料

     

    情形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要求 份数(份/套) 纸质版/电子版 范本表格 空白表格
    原件 复印件
    1 《东莞松山湖高新区青年人才启航计划申报表》 详情

    原件(双面打印、一式两份,《公告》附件2)

    2 0 纸质版 电子版 下载 下载
    2 身份证 详情

    收复印件,原件用于核验

    0 1 纸质版 电子版 下载 下载
    3 户口本 详情

    收复印件,原件用于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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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申报人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历验证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港澳台地区及国外院校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详情

    申报人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历验证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港澳台地区及国外院校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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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申报人与松山湖辖区内的成长型企业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如为续签1年以上(含 1 年)、2年以下的劳动合同,则需同时提交上一份与该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详情

    申报人与松山湖辖区内的成长型企业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如为续签1年以上(含 1 年)、2年以下的劳动合同,则需同时提交上一份与该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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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在成长型企业缴纳社会保险的《参保人险种缴费明细表》原件及复印件(数据须更新到2019年6月份) 详情

    在成长型企业缴纳社会保险的《参保人险种缴费明细表》原件及复印件(数据须更新到2019年6月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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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申报人在莞开户银行储蓄卡复印件(可待遴选结束确认为入选对象后再要求补交) 详情

    申报人在莞开户银行储蓄卡复印件(可待遴选结束确认为入选对象后再要求补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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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奖励标准/补贴标准

    (一)入选后的培养措施
    1、完善青年人才举荐机制。举荐青年人才,包括但不限于:吸纳入选对象成为共青团挂职、兼职干部;发展入选对象成为企业团组织核心力量;推荐入选对象参评各级各类荣誉,探索作为党政管理和企业的后备人才力量。
    2、建立导师带动模式。建立导师团对入选对象进行培养,导师培养原则上为期一年,开展联系指导等服务。不定期进行座谈或集体谈话。
    3、拓宽青年人才素质提升路径。组织参与各类人才培训、技能竞赛或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活动,推动参与各类人才交流、项目对接及学术交流活动。开展政策宣讲、沙龙、讲坛等活动,广泛开展社会公益活动。
    4、扩大培养对象范围。遴选进入专家评审但未能入选为补助培养的青年人才可参与培养项目中的主题培训和交流互动。
    (二)入选后的补助发放
    第一次补助: 2万元,于2020年3月31日前发放。第二笔补助: 2万元,于2020年12月31日前发放。
    第一次补助后、第二次补助前将对入选对象在企业工作情况进行核实。如入选对象继续在松山湖辖区内原成长型企业或其他成长型企业工作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则发放第二次补助;如入选对象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且不在松山湖辖区内其他成长型企业工作,或入选对象工作的企业不再属于成长型企业,则终止发放补助。
    入选对象凡已享受东莞市和松山湖高新区其它人才政策补助的,须如实申报,并按“就高从优不重复”原则,扣除已享受的其它人才补助资金。
    申报人如隐瞒或提供虚假材料,或以不正当手段骗取补助资金的,经查实后,取消补助资格,对已拨付的补贴资金予以追缴;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窗口办理

    东莞松山湖高新区礼宾路一号松山湖市民中心28、29号政策兑现窗口

    政策原文

    2019年东莞松山湖高新区青年人才启航计划遴选

    办理依据


    2019年东莞松山湖高新区青年人才启航计划遴选申报公告
    2019年东莞松山湖高新区青年人才启航计划遴选申报补充公告



    您好,当前政策已过申报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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