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东莞松山湖营造创新环境实施办法
  • 创新环境
  • 基本信息

    受理单位 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科技创新局
    申请对象 企业、个人
    办理地点 东莞市松山湖礼宾路2号市民中心
    咨询电话 联系人:林小姐 、萧小姐;联系电话:22892017、22898179;网站技术咨询电话:0769-23078820 网站技术咨询QQ群:1076554317
    窗口名称 松山湖市民中心A6-A28政策申报窗口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范围与条件

    第六条 科技交流活动补贴
    (一)科技活动举办补贴
    (1)申报单位须在境内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活动应在事前填报《松山湖科技活动备案表》,并报松山湖管委会科技创新局备案,活动补贴由主办或承办单位负责申报,其中境外单位须联动境内单位开展活动,并依托境内单位申请支持。
    (二)国际学术会议参会补贴(满足以下任一项即可)
    (1)申报主体须在松山湖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税收纳入松山湖财政;
    (2)申报主体为高校分校区的,应提供获得主管部门同意在松山湖设立分校区的批复文件。
    第七条 科普基地奖励(满足以下任一项即可)
    (1)申报主体须在松山湖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税收纳入松山湖财政;申请前须提供获得同等次基地认定的申报资料至松山湖科协备案;
    (2)申报主体为高校分校区的,应提供获得主管部门同意在松山湖设立分校区的批复文件;申请前须提供获得同等次基地认定的申报资料至松山湖科协备案。
    第八条 科学副校长补贴
    科学副校长由高层次科技人才担任,且受聘前在松山湖单位全职或兼职开展科技工作1年以上。
    第九条 科技奖奖励(满足以下任一项即可)
    (1)申报主体为单位的,须在松山湖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税收纳入松山湖财政,且获得奖项的科技成果完成单位是松山湖单位;
    (2)申报主体为高校分校区的,应提供获得主管部门同意在松山湖设立分校区的批复文件。

    申报周期/时间说明

    第一批次2024年9月集中审核(8月底前申报项目);
    第二批次2025年2月集中审核(2025年1月底前申报项目)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登录松山湖官网,网址:http://ssl.dg.gov.cn/于网页顶部标题栏单击“政策服务”,进入政策服务页面后,找到“东莞松山湖营造创新环境资助”,单击“申报”按钮进行申报(首次登录的企业需要完善企业信息方可申报)

    窗口办理流程

    申报材料通过系统审核后,须10天内在申报系统下载打印申报材料(SSL水印版)提交至松山湖市民中心政策服务窗口

    申请材料           提示:登录后可查看本次申报能否减免材料

    材料清单


    情形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要求 份数(份/套) 纸质版/电子版 范本表格 空白表格
    原件 复印件
    1 《东莞松山湖营造创新环境实施办法》资助申请表 详情

    填写线上表单

    1 纸质版 电子版 下载 下载
    2 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 详情 1 纸质版 电子版 下载 下载
    3 活动的总结报告 详情

    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活动概况、主题、规模和规格,出席专家或嘉宾名单,活动议程、日程安排、活动成效、市级以上主流媒体宣传报道情况(宣传页面截图、网址)等

    1 纸质版 电子版 下载 下载
    4 参会人员现场签到表(包括单位名称、姓名、职务/职称)、专家职称证明 详情 1 纸质版 电子版 下载 下载
    5 活动现场的彩色照片及文字说明 详情 1 纸质版 电子版 下载 下载
    6 活动执行所发生的费用总清单、发票、支付凭证、所涉及的相关合同(协议)书的复印件等相关材料 详情 1 纸质版 电子版 下载 下载
    7 申报主体为单位的,应提供企业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 详情

    申报主体为单位或高校分校区的,选其中一项提交

    1 下载 下载
    8 申报主体为高校分校区的,应提供获得主管部门同意在松山湖设立分校区的批复文件,以及参会人员在松山湖分校区任职开展教学或科研工作的佐证材料 详情

    申报主体为单位或高校分校区的,选其中一项提交

    1 下载 下载
    9 提供会议邀请函、参会人员名单(含职务、职称等信息) 详情 1 纸质版 电子版 下载 下载
    10 会议注册费用总清单、支付凭证及有关票据 详情 1 纸质版 电子版 下载 下载
    11 申报主体为高校分校区的,应提供获得主管部门同意在松山湖设立分校区的批复文件 详情 1 纸质版 电子版 下载 下载
    12 认定结果等相关批复文件 详情 1 纸质版 电子版 下载 下载
    13 高层次人才个人简介 详情 1 纸质版 电子版 下载 下载
    14 高层次人才在松山湖单位工作1年以上的证明 详情 1 纸质版 电子版 下载 下载
    15 科学副校长聘书复印件 详情 1 纸质版 电子版 下载 下载
    16 首年申报补贴的单位,需提供当年科学副校长相关活动计划及预算安排 详情 1 纸质版 电子版 下载 下载
    17 非首年申报补贴的单位,需提供上一年科学副校长相关活动总结报告及预算执行情况 详情 1 纸质版 电子版 下载 下载
    18 申报主体为高校分校区的,应提供获得主管部门同意在松山湖设立分校区的批复文件,同时提供获奖项目主要完成人以及主要成果属松山湖分校区的有关佐证材料 详情 1 纸质版 电子版 下载 下载
    19 获奖文件复印件 详情 1 纸质版 电子版 下载 下载
    20 获奖科技成果完成单位是松山湖单位的有关证明。 详情 1 纸质版 电子版 下载 下载

    奖励标准/补贴标准

    详见东莞松山湖营造创新环境实施办法

    窗口办理

    松山湖市民中心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事地址:松山湖高新区礼宾路二号市民中心一楼政策申报窗口
    联系电话:0769-22822222
    交通指引:乘坐328路、805路、805A、825路、827路、833路、835路、850路、875路、公交快线21路、高新区公交1路、高新区公交2路、高新区公交4B、高新区公交5路、高新区公交6路、园区公交12路、大岭山12路、高新区公交12路、高新区公交8A、高新区公交8B。在松山湖管委会下车,步行113m,约2分钟。

    政策原文

    东莞松山湖营造创新环境实施办法

    办理依据


    松山湖发[2024]10号(关于印发《东莞松山湖营造创新环境实施办法》的通知)


    您好,当前政策已过申报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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