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东莞松山湖“倍增计划”园区级试点企业产业政策倍增扶持配套资助实施办法(试行)》第七条第三款,《东莞松山湖“倍增计划”园区级试点企业产业政策倍增扶持配套资助目录》(下称“《园区目录》”)根据市《“倍增计划”试点企业产业政策倍增扶持资助目录》(下称“市《目录》”)的调整情况、园区相关业务主管部门意见进行动态调整,按实际需要进行更新。由于市《目录》已更新为《2018年“倍增计划”试点企业产业政策倍增扶持资助目录》,经园区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讨论修订,《园区目录》更新为《东莞松山湖“倍增计划”2018年园区级试点企业产业政策倍增扶持配套资助目录》,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松山湖高新区倍增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7月29日松山湖“倍增计划”2018年园区级试点企业产业政策倍增扶持配套资助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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