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第62号)第三十五条“流动检测点远离公路超限检测站的,应当就近引导至县级以上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指定并公布的执法场所、停车场、卸载场等具有停放车辆及卸载条件的地点或者场所进行处理”规定,现将松山湖用于流动治超消除车辆违法状态的治超卸货场所及过磅监测点予以公示。
名称:松山湖超限检测点
具体地址:大岭山镇大塘朗兴园路千代达电子厂旁
松山湖交通运输分局咨询电话:22893899
松山湖交警大队咨询电话:22891027
投诉电话:12345
松山湖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东莞市交通运输局松山湖分局
2021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