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文化部《公众聚集文化经营场所审核公示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以下申请单位予以公示。
名 称: 东莞市嘉宏行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 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博恒二路1号4栋401室、402室
经 济 类 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 营 范 围: 计算机网络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互联网上网服务(网吧);销售:预包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散装食品(含散装熟食食品);餐饮服务。
法定代表人姓名: 刘小林
任何单位或个人自公示之日起10日内对公示对象存在以下问题的可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向当地文化行政部门提出听证申请。提出听证申请的,须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逾期未提出听证申请,将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公示时限:2020年 10月 12 日至2020年10 月 23 日(拾天)
被公示单位必须符合的以下条件:
1. 中学、小学校园周围直线距离200米范围内和居民住宅楼内不得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2.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违反《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的规定,被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自被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之日起5年内,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不得担任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擅自设立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被依法取缔的,自被取缔之日起5年内,其主要负责人不得担任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电 话:23076660
受理人姓名: 李笑媚
地 址:松山湖管委会宣传与社会工作局
邮 编:523000
2020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