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莞松山湖营造创新环境实施办法》以及《东莞松山湖促进源头创新实施办法》政策,我局拟对2份政策2024年第二批次通过审核的申报项目进行资助,其中《东莞松山湖营造创新环境实施办法》19家单位(详见附件1),《东莞松山湖促进源头创新实施办法》1家单位(详见附件2),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该名单有异议或认为存在不宜进行资助的情况,可自本公示公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否则恕不受理。
公示期:2025年4月23日至2025年4月30日
受理单位:东莞松山湖高新区管委会科技创新局
地址:东莞市松山湖管委会礼宾路1号创新科技园12栋(原控股大厦)506室
联系人:林小姐
联系电话:22892017
附件1:松山湖营造创新环境政策2024年第二批次拟资助单位名单
附件2:松山湖促进源头创新政策2024年第二批次拟资助单位名单
东莞松山湖高新区管委会科技创新局
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