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和《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等有关要求,我委于2025年3月24日上午9:30在松山湖控股大厦320会议室召开了《东莞松山湖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草案)》听证会,现将听证会意见及采纳情况予以公告,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附件:《东莞松山湖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草案)》听证会听证报告
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