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现对我所截至2026年3月31日所有已收取但尚未退还的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进行清退,请以下供应商(详见下表)在2026年6月29日前与我所联系办理保证金对账退还手续,逾期仍无法退还的保证金,我所将按规定全部上缴国库,请各供应商互相转告。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退还保证金需提供的资料
1.保证金汇入时的转账凭证;
2.公司名称或银行账户已变更的,还需提供相关变更证明材料;
3.保证金退还的公司名称及银行账户信息。
以上资料除原件外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退还保证金资料邮寄地址
供应商可派员持上述资料到我所办理保证金对账清退手续,或邮寄办理(受理时间以邮件签收时间为准)。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创新科技园1栋4楼413室招投标服务所
邮政编码:523808
联系电话: 0769-22891633
联系人:钟慧敏
三、保证金汇入时,收款单位名称如下:
账户名称: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投资项目交易中心;
账号:44308001040000140;
开户银行:中国农行银行东莞松山湖支行;
四、其他
(一)退还方式:银行转账
(二)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30,节假日除外。
五、供应商明细表
序号 |
汇款人名称 |
保证金金额(元) |
1 |
深圳市海德伦工程资产有限公司 |
10000 |
2 |
东莞市长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3800 |
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招投标服务所
2026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