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114419005813893675/2025-00040
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5-01-24
东莞松山湖高新区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5-01-24

东莞松山湖高新区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5-01-24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等规定,现公布东莞松山湖高新区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11日至202412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松山湖管委会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国家、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园区的实际情况,全方位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主动公开方面。全面贯彻落实《条例》,推进政府信息依法主动公开,特别是围绕项目投资、减税降费、教育医疗、环境保护、政务服务等重点领域,畅通公开渠道,加大公开力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全年政府网站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118条。加大政策宣传解读力度,充分利用“创新松山湖”等政务新媒体平台,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精准推送企业服务、暖工稳产、创新创业等专题“政策包”,推动惠企利民政策直达快享2024年,政务新媒体共发布稿件2634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进一步规范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优化申请登记、审查、办理、答复、归档等流程,强化部门协调联动,加强与申请人的沟通联系,进一步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19份,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4其中自然人申请件22份,法人申请件1已答复23,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申请件0份。予以公开3份,13.04%;部分公开417.39%;不予公开28.70%;因本机关不掌握等原因无法提供9,占39.13%;因申请人主动撤销等情况作出其他处理5,占21.74%。行政复议共2宗,其中结果维持2宗,其他结果0宗,尚未审结0宗。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加强政府源头信息管理,结合省、市相关部门主动公开目录有关内容,以《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15项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为基本框架,动态更新园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和24个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进一步压实各部门信息发布主体责任,切实做到“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程序,全年共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9份;落实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对于即将到期的11份规范性文件,一对一书面提醒起草部门及时进行届满前评估。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加强政府网站建设管理,认真做好宣传引导、回应关切、政务服务、安全保障等工作,进一步梳理拓展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内容,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实用性和便捷度进一步提升。加强政务新媒体平台建设管理,引入第三方力量加强“创新松山湖”微信公众号、视频号运营发布,提升信息传播的速度和广度。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安全监测,全年共开展监测20次,其中网站内容更新监测4次,政务新媒体监测4次,错敏字监测4次,隐私泄露监测4次,不良链接监测4次。

(五)监督保障方面。定期开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业务培训,加强对一线工作人员的业务教育。市府办每月组织对全市各有关部门、各镇街(园区)政府网站(频道)及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进行监测,松山湖管委会积极配合市府办工作,根据监测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提升高新区官方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内容的严谨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9

12

2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27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711

行政强制

4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9

0

0

0

0

1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1

0

0

4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1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4

0

0

0

04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000000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000000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000000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000000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000000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000000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2000002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000000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600000
6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300000
3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0
00000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0
000000
2.重复申请0
00000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0
00000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0
00000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0
000000
(六)其他处理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
00000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
000000
3.其他500000
5
(七)总计2210000
2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2

0

0

0

2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松山湖高新区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但还存在政务公开平台建设还需进一步优化、政策解读质量还需进一步强化等问题。

针对存在的问题,松山湖管委会将在以下几方面进行改进:是加强公开平台建设。加大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监测管理力度,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确保信息发布权威及时准确。是加强政策宣传解读。持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功能,创新解读方式、丰富解读内容,让企业群众获取信息更快速更便捷,推动惠企利民政策效应加速释放。三是加强队伍能力建设。围绕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专题培训,切实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专业化能力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

   松山湖高新区官方网站为http://ssl.dg.gov.cn/,如需了解更多政府信息,请登录查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松山湖综合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769-22898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