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相关规定,我局于2025年8月7日注销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中部社区卫生服务站(登记号:PDY10569844190011B2001)《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特此公告。
东莞市卫生健康局
2025年8月7日
| 索引号: | 114419005813893675/2025-00304 | 分类: | |
| 发布机构: | 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成文日期: | 2025-08-07 |
| 名称: | 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中部社区卫生服务站注销公告 |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5-08-07 | |
| 主题词: | |||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相关规定,我局于2025年8月7日注销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中部社区卫生服务站(登记号:PDY10569844190011B2001)《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特此公告。
东莞市卫生健康局
2025年8月7日
主办单位: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方式:86-0769-22822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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