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松山湖中小学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下列人员通过中小学中级和初级教师职称评审,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从2025年5月 26 日至 30日止(不含公示当天,共5个工作日)。若对通过人员取得资格有异议,请电话松山湖教育管理中心反映。反映的情况应有具体事实或证据,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受理部门: 松山湖教育管理中心 地址: 松山湖创新科技园11栋301室 联系人:唐维伦、陈秋梅 联系电话:22892710、22898135 附件:2024年度松山湖中小学幼儿园职称评审和认定通过人员公示名单.pdf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