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 | 松山湖产业发展局—经济发展科 | 发文日期: | 2020-03-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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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东莞松山湖绿色制造专项资金的通知 | ||
文号 : | 1 |
园区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东莞松山湖高新区绿色制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松山湖发〔2020〕3号)相关规定,现就2020年项目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园区内合法注册的企事业单位或在园区范围内实施节能、低碳、循环或可再生能源等相关项目的单位(本级财政供养的行政事业单位不在资助范畴)。
二、申报范围
本次申报的项目范围包括:绿色制造和循环经济新建项目、节能低碳和循环化改造项目、绿色制造先进管理类项目(含清洁生产、绿色建筑、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建设和绿色低碳节能相关评价认证等项目)、绿色制造之星评价项目和碳普惠创新奖励项目。项目具体要求、资助方式与标准参照《东莞松山湖高新区绿色制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附件1)执行。
三、申报资料
本次申报企业须提交以下材料:
(一)专项资金申请表;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四)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出具的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五)专项资金申请承诺书;
(六)不同类型项目需要的其他特定资料(具体见附件2专项资金申请表备注)。
四、申报方式与时间
本次申报工作分网上在线申报和提交纸质材料两个阶段。企业登录松山湖管委会网站(http://ssl.dg.gov.cn/),依次点击“政策服务”“环保”按钮,在线申报并提交电子资料。待审核通过之后,将审核后的资料A4纸打印装订成册,签字、盖公章和骑缝章,一式六份(其中一份必须是原件,其余可以是复印件)交至: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礼宾路2号市民中心18-28号窗口(通过微信公众号“松山湖市民中心”取号办理)。具体时间期限如下:
(一)网上在线申报截止时间:2020年8月24日(星期一)
(二)提交纸质材料截止时间:2020年8月31日(星期一)
五、联系咨询方式
申报企业详细阅读本通知及申报指南(附件3),有疑问请及时联系咨询。
(一)关于申报内容和资料问题请联系松山湖产业发展局:
联系电话:0769-22892868
联系地址:东莞市松山湖高新技术开发区礼宾路一号控股大厦
814室
(二)关于网络申报操作问题请联系松山湖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 0769-22822222-8028
QQ咨询群:1076554317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