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3年松山湖绿色制造专项资金
  • 环保
  • 基本信息

    受理单位 松山湖产业发展局
    申请对象 企业
    办理地点 东莞市松山湖礼宾路2号市民中心
    咨询电话 0769-22898496、22892868;
    网站技术咨询电话:0769-23078820;
    网站技术咨询QQ群:1076554317;
    窗口名称 松山湖市民中心A6-A28号政策申报窗口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范围与条件

    一、资助对象
    申请专项资金的主体须是在园区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在园区内实施绿色制造项目的企事业单位(本级财政供养的行政事业单位除外)。
    二、资助项目类型、要求和资助标准
    本办法适用于支持园区绿色制造相关项目,包含以下领域
    1.节能降耗项目
    节能降耗项目指已经完工,具有降低能源消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原料使用、减少水资源利用和减少碳排放等意义的项目,符合节约能源、循环经济、资源综合利用等领域。须是近3年内(即申报年度前3年的1月1日以后,下同)完工,在申报截止日前已正常运行3个月以上的项目,要求边界清晰,项目效益可计量、可核查。
    2.清洁生产项目
    清洁生产项目指近3年内通过省、市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组织的清洁生产审核验收(标准流程)项目,不含简易流程及环保强制名单内的企业清洁生产项目。
    3.绿色低碳评价认证项目
    绿色低碳评价认证要求近3年内取得,须由具备相关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认证或协助开展,并提供相关证书或报告。
    4.绿色制造之星评价项目
    该项目面向园区规模以上企业开展,对企业绿色制造、节能低碳工作进行整体评估,择优评选出“绿色制造之星”。参与评选的企业需推荐1名优秀个人,优秀个人须是具体从事绿色制造、节能低碳工作的基层员工,总裁、董事长、总经理、副总、总监等高层人员不得纳入推荐。
    5.节能服务奖励项目
    鼓励节能服务机构为园区企事业单位提供绿色节能服务,包括绿色制造技术咨询辅导、节能先进技术引入、技术改造等项目服务,项目要求近3年内完成。该奖励对象为在园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节能服务机构,根据其在园区开展的节能服务工作及成效给予相应奖励。

    申报周期/时间说明

    2023年5月31日17:00前完成网上申报和纸质材料的提交。
    特别提醒:松山湖绿色制造专项资金是每年统一申报、统一受理,申报时间持续数月,时间非常充裕,在此提醒企业千万不要错过时间,不然须等下一年。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打开松山湖管委会管网(http://ssl.dg.gov.cn/),在“政策服务”栏目中点击“环保”类别,可以找到“松山湖绿色制造专项资金申报”入口,按照要求注册账户、填写并上传资料,经工作人员审核无误后,将材料打印,按照申请表最后一栏列出的文件顺序装订成册,一式4份,签字盖章(要盖骑缝章)后送到松山湖市民中心A6-A28号窗口。
    申报须注意:
    1.在系统上传的资料是电子档就行,不必签字盖章,经工作人员审核无误,打印出来再签字盖章,防止资料多次修改。
    2.纸质资料一式四份,指的是其中有一份是原件就行,其他可以是复印件,避免反复盖章签字。
    3.纸质资料必须装订成册成一本书那样,不得用夹子夹住或订书机订住,防止搬运、翻阅过程中掉落遗失,否则后果自负,不按规定装订成册的将退件处理。
    4.关于政策及资料准备问题可以联系产业发展局0769-22898496、22892868;关于网上系统操作的问题,可以咨询技术开发人员0769-23078820
    完成网上申报和纸质资料提交之后,至此申报工作就完成了,接下来园区会安排初审、专家评审、公示等环节,企业不用操心,等待结果就行。


    窗口办理流程

    1、接受企业递交资料;
    2、审查资料是否完整。


    申请材料           提示:登录后可查看本次申报能否减免材料

    材料清单

                    
             

    情形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要求 份数(份/套) 纸质版/电子版 范本表格 空白表格
    原件 复印件
    1 节能低碳改造项目专项资金申请表 详情 4 0 纸质版 电子版 下载 下载
    2 清洁生产项目产专项资金申请表 详情 4 0 纸质版 电子版 下载 下载
    3 绿色低碳评价认证项目专项资金申请表 详情 4 0 纸质版 电子版 下载 下载
    4 绿色制造之星评价项目专项资金申请表 详情 4 0 纸质版 电子版 下载 下载
    5 节能服务奖励项目专项资金申请表 详情 4 0 纸质版 电子版 下载 下载
    6 营业执照复印件 详情 4 纸质版 电子版 下载 下载
    7 专项资金申请承诺书 详情 4 0 纸质版 电子版 下载 下载
    8 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复印件 详情 4 纸质版 电子版 下载 下载
    9 认证证书或报告复印件(提供原件备查) 详情 4 纸质版 电子版 下载 下载
    10 认证机构批准书复印件(国家认监委颁发给认证机构的,用于核实该机构是否有认证资质) 详情 4 纸质版 电子版 下载 下载
    11 自评表格中要求的证明材料 详情 4 纸质版 电子版 下载 下载
    12 东莞松山湖绿色制造专项资金申请报告 详情

    节能降耗项目提供;见参考格式,须含合同、发票(报关单)、银行付款凭证(银行承兑汇票)复印件、主要设备全景及铭牌照片等佐证材料

    4 0 纸质版 下载 下载
    13 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项目专项审计报告 详情

    节能降耗项目提供;

    4 纸质版 下载 下载
    14 通过清洁生产验收的文件或专家验收意见表复印件 详情

    清洁生产咨询服务提供

    4 纸质版 下载 下载
    15 洁生产服务合同复印件 详情

    清洁生产咨询服务提供

    4 纸质版 下载 下载
    16 取得绿色低碳称号的文件或者政府网站通知截图(提供网址供查询) 详情

    绿色低碳服务提供

    4 0 纸质版 下载 下载
    17 绿色低碳服务合同复印件 详情

    绿色低碳服务提供

    4 纸质版 下载 下载
    18 基本信息 详情 0 下载 下载

    奖励标准/补贴标准

    1.节能降耗项目
    以事后奖补的方式,按照项目投资额的15%予以资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投资核算范围为与项目直接相关的基本建设费、购买设备费、仪器费(含配套软件)等,不含土地厂房购买租赁费用、项目无关投入、使用现金方式支付的投入以及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等(存在争议的,以专家组现场评审验收意见为准)。企业须提供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项目专项审计报告,核定项目投入情况。
    2.清洁生产项目
    除省、市奖励外,被认定为省级清洁生产企业的一次性额外奖励15万元,被认定为市级清洁生产企业的一次性额外奖励5万元。在市级清洁生产企业基础上,经推荐被认定为省级清洁生产企业的,如已获园区奖励5万元,则补充奖励差额10万元。
    3.绿色低碳评价认证项目
    须提供证书、报告及第三方机构资质证书,每个项目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4.绿色制造之星评价项目
    对获得“绿色制造之星”的企业予以10万元奖励,企业须将所获奖金的50%奖励给优秀个人。
    5.节能服务奖励项目
    按照以下标准对节能服务机构给予相应奖励,每家节能服务机构当年获奖励金额最高累计不超过50万元:
    (1)、在园区协助企业实施节能降耗项目的,按照投资额10%予以奖励。投资核算范围为与项目直接相关的基本建设费、购买设备费、仪器费(含配套软件)等,不含土地厂房购买租赁费用、项目无关投入、使用现金方式支付的投入以及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等(存在争议的,以专家组现场评审验收意见为准)。须提供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项目专项审计报告,核定项目投入情况。
    (2)、为园区企业提供清洁生产咨询服务的,要求自清洁生产服务合同签署之日起一年内通过专家验收。取得市级清洁生产企业称号的,每个项目奖励2万元;取得省级清洁生产企业称号的,每个项目奖励5万元。在市级清洁生产企业基础上,经推荐被认定为省级清洁生产企业的,如已获园区奖励2万元,则补充奖励差额3万元。简易流程及环保强制名单内的企业清洁生产项目不在奖励范围。
    (3)、为园区企业提供绿色低碳服务,帮助企业取得国家级、省级绿色低碳称号的,经评定通过,国家级称号每个项目奖励10万元,省级称号每个项目奖励5万元。

    窗口办理

    东莞松山湖产业发展局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事地址:松山湖高新区礼宾路一号市民中心
    联系电话:0769-22822222
    交通指引:乘坐328路、805路、805A、825路、827路、833路、835路、850路、875路、公交快线21路、高新区公交1路、高新区公交2路、高新区公交4B、高新区公交5路、高新区公交6路、园区公交12路、大岭山12路、高新区公交12路、高新区公交8A、高新区公交8B。在松山湖管委会下车,步行113m,约2分钟。

    政策原文

    2023年松山湖绿色制造专项资金申报指南

    办理依据


    关于印发《东莞松山湖高新区绿色制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您好,当前政策已过申报周期!

    您好,当前政策已过申报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