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东莞松山湖科技企业培育实施办法2024年度第一批次
  • 科技企业培育
  • 基本信息

    受理单位 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科技教育局
    申请对象 企业
    办理地点 东莞市松山湖礼宾路2号市民中心
    咨询电话 联系人:龙先生、刘先生; 联系电话:22898216、22897585;网站技术咨询QQ群:1076554317;网站技术咨询电话:0769-23078820
    窗口名称 松山湖市民中心A6-A28政策申报窗口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范围与条件

    第八条(一)高企扶持奖励
    (满足以下任一条件即可)
    1、申报单位须在松山湖登记注册并纳税,经科技部火炬中心公示2023年成功认定的高企;
    2、对原注册地址在东莞市以外地区且仍在认定有效期内,2023年其注册地址及实际办公地址均变更至东莞松山湖的高企。
    第十条科研载体培育高企奖励
    (满足以下任一条件即可)
    (一)在松山湖注册并在松山湖纳税的科研载体,科研载体内有经科技部火炬中心公示2023年成功认定的高企;
    (二)在松山湖注册并在松山湖纳税的科研载体,科研载体内有2023年新引进的原注册地址在东莞市以外地区且仍在认定有效期内的高企。
    第十一条科技服务机构辅导高企奖励
    (一)对当年辅导通过的高企首次认定数量大于或等于3家(重新认定高企2家计1家)的科技服务机构;
    (二)辅导通过的高企须在松山湖登记注册并在松山湖纳税。

    申报周期/时间说明

    2023年12月25日至2024年3月22日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登录松山湖官网,网址:http://ssl.dg.gov.cn/,于网页顶部标题栏单击“政策服务 ”;进入政策服务页面后,找到“东莞松山湖科技企业培育资助”,单击“申报”按钮进行申报(首次登录的企业需要完善企业信息方可申报)。

    窗口办理流程

    网上初审通过后,在申报系统下载带SSL水印的PDF文件,打印装订成册加盖骑缝章(一式一份),通过系统初审后10个工作日内递交至松山湖市民中心一楼大厅政策申报窗口。

    申请材料           提示:登录后可查看本次申报能否减免材料

    材料清单


    情形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要求 份数(份/套) 纸质版/电子版 范本表格 空白表格
    原件 复印件
    1 《东莞松山湖科技企业培育实施办法》资助申请表 详情 1 0 纸质版 电子版 下载 下载
    2 2023年高企扶持奖励申请表(加盖企业公章,在科研载体内的加盖载体公章,有科技服务机构辅导的加盖科技服务机构公章) 详情 1 0 纸质版 电子版 下载 下载
    3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详情 1 纸质版 电子版 下载 下载
    4 新认定/重新认定的高企提供认定名单公示通知文件含证书编号(加盖企业公章) 详情 1 纸质版 电子版 下载 下载
    5 市外迁入或更名高企提供《公司变更登记核准通知书》(加盖企业公章)(如有则必须上传) 详情 1 纸质版 下载 下载
    6 孵化载体内高企提供租赁或孵化服务合同(加盖企业公章) 详情 1 纸质版 下载 下载
    7 2023年科研载体培育高企奖励申请表(加盖企业公章和载体内当年认定或迁入高企公章) 详情 1 0 纸质版 电子版 下载 下载
    8 载体运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详情 1 纸质版 电子版 下载 下载
    9 与载体内2023年成功认定的高企或新引进高企签订的租赁合同(加盖企业公章) 详情 1 纸质版 电子版 下载 下载
    10 2023年科技服务机构辅导高企奖励申请表(加盖企业公章和所辅导企业公章) 详情 1 0 纸质版 电子版 下载 下载
    11 科技服务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详情 1 纸质版 电子版 下载 下载
    12 辅导企业申报高企服务合同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详情 1 纸质版 电子版 下载 下载

    奖励标准/补贴标准

    第八条(一)高企扶持奖励
    (一)对当年首次通过认定的高企一次性奖励10万元,当年重新通过认定的高企一次性奖励5万元。
    (二)对原注册地址在东莞市以外地区且仍在认定有效期内的高企,其注册地址及实际办公地址均变更至东莞松山湖,给予一次性20万元落户奖励。
    第十条科研载体培育高企奖励
    (一)对于在科研载体注 册并在松山湖纳税的企业,当年首次被认定为高企的,每认定一家,给予科研载体运营单位2万元资金奖励。
    (二)对于在科研载体注册并在松山湖纳税的企业,当年重新被认定为高企的,每认定一家,给予科研载体运营单位1万元资金奖励。
    (三)对于科研载体当年引进的原注册地址在东莞市以外地区且仍在认定有效期内的高企,同时科研载体注册并在松山湖纳税的,每引进一家,给予科研载体运营单位2万元资金奖励。
    第十一条科技服务机构辅导高企奖励
    (一)支持各类科技服务机构为松山湖内注册的企业提供高企申报辅导服务,对当年辅导通过高企首次认定数量大于或等于3家(重新认定高企2家计1家)的科技服务机构,按新认定高企2万元/家、重新认定高企1万元/家的标准给予资金奖励。

    窗口办理

    松山湖市民中心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769-22822222
    办事地址:东莞市松山湖高新区礼宾路2号
    交通指引:乘坐328路、805路、805A、825路、827路、833路、835路、850路、875路、公交快线21路、高新区公交1路、高新区公交2路、高新区公交4B、高新区公交5路、高新区公交6路、园区公交12路、大岭山12路、高新区公交12路、高新区公交8A、高新区公交8B。在松山湖管委会下车,步行113m,约2分钟。

    政策原文

    东莞松山湖科技企业培育实施办法2024年度第一批次

    办理依据


    松山湖发[2021]13号(关于印发《东莞松山湖促进源头创新实施办法》等七份科技政策的通知)中的《东莞松山湖科技企业培育实施办法》


    您好,当前政策已过申报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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