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在防范新冠不到位的情况下贸然复工
编号: 7190 提问者: 郭**
信件类型: 投诉 提问时间: 2020-02-12 21:14
信件主题: 其他 来自:
受理部门: 管委会办公室    
正文:
尊敬的管委会:

我司(东莞宏川集团)在防范新冠不到位的情况下贸然复工,体现在以下几点:
1)公司内部办公室是封闭的,不通风,有极大感染风险。
2)在政府来检查新冠防范措施时紧急通知仍在公司工作的同事回家休息,造成分批上班,人员密度小的假象。
3)外地来莞工作的同事,不经过隔离期观察,直接要求工作。
4)外地由于老家封路或者火车停运不能按时返工的同事,要求其离职。

以上四点不符合国家以及东莞市政府对于疫情的管控措施。
回复:

经过现场核查,回复如下: 1.宏川公司已将能打开的所有窗户已打开,并要求宏川公司尽可能远程办公,打开抽风机。 2.宏川公司经过多次现场核查,已达到防疫工作的基本要求,目前经已正式复工。 3.在重点疫情地区有旅居史、接触过重点疫情地区相关人员或有发热等症状的人员需要隔离,外地来莞人员无以上情形无需强制隔离。4.对于因疫情未及时返岗复工的劳动者,经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用人单位可以优先考虑安排职工带薪年休假,不轻易解雇劳动者,应当先行积极了解劳动者所在地疫情并与劳动者保持联系,尽量为劳动者远程办公提供条件,当阻碍复工的因素消除后,应当及时通知劳动者返岗。

回复部门:产业发展局 (2020-0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