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架构
松山湖(生态园)公用事业服务中心为东莞市城市综合管理局松山湖(生态园)分局下属机构。
二、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市管理、经营、宣传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市政设施、园林绿化、环境卫生、燃气、城市桥梁、户外广告、城市照明、生活垃圾和余泥渣土处理等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城市管理、经营、宣教相关公益活动,推动农村城市化进程;承担园区管委会和松山湖(生态园)分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人员情况
松山湖(生态园)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共有在编人员21 人( 事业编 21人)。
第二部分 2016年预算安排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16年预算拨款503.37万元,其中:基本经费503.37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16年支出预算503.37万元,其中:人员支出449.4万元、公用支出53.97万元。
附表:2016年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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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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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503.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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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基本支出 |
503.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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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0101 |
行政运行(人员工资等) |
503.30 |
注:上表按《2016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编制,细化到“项”。
三、“三公”经费预算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支出总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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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2016年预算数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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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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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因公出国(境)费用 |
0 |
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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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务用车费用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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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0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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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务用车购置费 |
0 |
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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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务接待费用 |
0 |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