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交警大队主要职责
道路交通秩序管理、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及预防、文秘及行政事务。
二、交警大队预算单位构成
松山湖交警大队内设4个中队,分别为勤务中队、机动中队、事故处理中队、生态园中队。
三、人员情况
2017年,松山湖交警大队共有行政编制数41名,财政供养的编内实有在职人员41人,另外,有离退休2人,聘用人员6人,协管员100人。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情况的说明
本大队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506.75万元。收入方面,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506.75万元。支出方面,公共安全支出3506.75万元。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的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7年,本大队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收入3506.75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283.36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支出结构情况
2017年,本大队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支出3506.7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31.56万元,占20.86%;商品和服务支出1817.69万元,占51.8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72.36万元,占7.77%;其他基本建设支出685.14万元,占19.5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支出具体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
(1)公安
①行政运行(科目编码:2040201)2017年预算数为951.73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12.99万元,增长1.36%。
②道路交通管理(科目编码:2040212)2017年预算数为2555.02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296.35万元,下降11.6%。
三、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本大队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51.7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31.5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220.1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基本建设支出。
四、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大队2017年度“三公”经费预算为15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54万元,用于更新3辆警用皮卡;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比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减少5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减少5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持平。
五、2017年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大队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本大队2017年收支总预算3506.75万元。
(二)收入预算情况
本大队2017年收入预算3506.7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506.75万元,占100%。
(三)支出预算情况
本大队2017年支出预算3506.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51.73万元,占27.14%;项目支出2555.02万元,占72.86%。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大队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支出951.73万元,主要是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大队本级的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25.5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9.74万元,占7.7%;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05.53万元,占42.48%;政府采购工程预算710.27万元,占49.82%。
2017年松山湖交警大队预算及“三公”预算公开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