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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松山湖公安分局预算
- 2019-02-22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 松山湖管委会
- 【字体: 大 中 小】
目 录
第一部分 松山湖公安分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构成
第二部分 2019年松山湖公安分局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19年松山湖公安分局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四、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表(按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支出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收支总表
八、部门收入总表
九、部门支出总表
第一部分 松山湖公安分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松山湖公安分局主要职能是:预防和制止各类犯罪活动,依法侦查各类刑事案件;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实行消防监督;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等危险品;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场所和设施;负责户政、国籍、出入境管理以及外国公民在中国境内居留和旅行的有关事务;对罪犯执行刑罚;指导和监督治安保卫工作。
二、部门预算构成
(一)部门架构
松山湖公安分局是东莞市公安局的正科级派出机构,内设7个机构,分别为指挥中心、政工监督室、法制室、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刑事侦查大队、治安管理大队、巡警大队。下设4个派出所,分别为:松山湖所、红棉所、滨湖所、生态园所。
(二)人员情况
2019年,松山湖公安分局共有行政编制数190名,财政供养的编内实有在职人员190人,聘用人员29人,辅警队员375人,特别行动队员100人,铁骑队员25人。
第二部分2019年松山湖公安分局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9年本部门收入预算16202.52万元,比上年增加1542.74万元, 增长10.52%,主要原因是辅助人员增加45人,人员经费增加758万元,警务信息化建设经费增加652.3万元;支出预算16202.52万元,比上年增加1542.74万元, 增长10.52%,主要原因是辅助人员增加45人,人员经费增加758万元,警务信息化建设经费增加652.3万元。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 516万元,比上年减少61万元,下降10.57%,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购置减少。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0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51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 22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95万元),比上年减少61万元,下降10.57%,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购置减少;公务接待费 1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用于维持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的经费。具体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以及其他费用等。2019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8895.98万元, 比上年增加158.28万元,增长1.81%,主要原因是辅助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增加。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安排 5141.05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 789.25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 2374.14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 1977.66万元等。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预算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九、行政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用于维持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的经费。具体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十、“三公”经费:指省直行政(参公)单位、事业单位用于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公务接待的经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具体包括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具体包括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具体包括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说明:本项为必须公开内容,可解释本部门预算特有的较为专业的名词,或是财政预算编制方面名词(以下名词解释供参考,各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增加)】
第四部分 2019年松山湖公安分局预算表
请参见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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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号 |
表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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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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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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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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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表(按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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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支出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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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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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
2019年部门收支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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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
2019年部门收入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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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
2019年部门支出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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