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刘永配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科室、直属单位、控股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公安分局、交警大队、消防大队:
经中共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工作委员会研究,决定如下人事任命:
刘永配 任东莞市环境保护局松山湖分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周中望 任东莞市环境保护局松山湖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马兆龙 任松山湖社会事务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潘路明 任松山湖管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任耀新 任松山湖科技教育局副主任科员;
王倩君 任松山湖管委会副主任科员;
刘玮玮 任松山湖管委会副主任科员,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