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收到市发改局发来《关于请组织申报2022年批次总部企业的通知》,现组织园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相关申报工作,请根据附件2关于印发《东莞市总部企业认定和扶持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东总部办〔2019〕1号)要求准备相关纸质材料(一式三份)于8月26日前报送至松山湖产业发展局(地址:松山湖礼宾路1号控股大厦609)。
东莞松山湖高新区管委会产业发展局
2022年8月12日
附件:
1.附件1.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总部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东府〔2018〕80号).doc
索引号: | 114419005813893675/2022-00565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成文日期: | 2022-08-12 |
名称: | 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批次总部企业的通知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2-08-12 | |
主题词: |
各有关单位:
收到市发改局发来《关于请组织申报2022年批次总部企业的通知》,现组织园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相关申报工作,请根据附件2关于印发《东莞市总部企业认定和扶持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东总部办〔2019〕1号)要求准备相关纸质材料(一式三份)于8月26日前报送至松山湖产业发展局(地址:松山湖礼宾路1号控股大厦609)。
东莞松山湖高新区管委会产业发展局
2022年8月12日
附件:
1.附件1.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总部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东府〔2018〕80号).doc
主办单位: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方式:86-0769-22822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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