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东莞松山湖支持技术研发实施办法》,经管委会同意,我局将于近期向广东东阳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等454家单位下达企业研发投入补助、科技项目奖励、规上工业企业建立研发机构奖励、研发机构认定奖励等,金额合计10461.1212万元(详见附件),其中“企业研发投入补助”条款按3%标准给予补助。请各受资助单位做好财政资助资金的账务处理和资金使用管理,以备配合有关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备注:申报单位如有账户信息变更请及时提交变更说明,避免资助资金不能成功划拨。
特此通知。
附件:2024年度松山湖支持技术研发政策资助单位名单
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科技创新局
2025年6月18日
附件: